泉州市区这一区域拆迁在即!征收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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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新消息///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确定,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及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共计征收范围1101亩
据悉,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2宗征收范围共计1101亩,其中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位于规划延陵大道与繁荣大道交叉口西南侧、规划江南中心公园东侧,征收范围面积约575亩;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规划乌石山滞洪区内,征收范围面积约526亩。
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征收范围图
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
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九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区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就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召开论证会。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附件),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九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区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就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召开论证会。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附件),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1.74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关于鲤城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乌石山滞洪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被列入鲤城区2021年预备重点项目。据悉,项目总投资30亿元,规划总面积约1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乌石山滞洪区改造、安置房、市政道路、公园、学校、体育场馆、医院、公共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
今年11月,鲤城区发布《泉州市鲤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据显示:
乌石山中央公园一期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位于江南街道乌石、亭店社区,总用地面积676亩,拟建设内容包括乌石山滞洪区改造、公园及旅游道路等配套设施。滞洪区设计库容49.5万米³,滞洪水位4.6米,起调水位1.9米,解决江南积水排涝。
建设年限:2022-2023年
总投资:40000万元
乌石山滞洪区
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内容包括湖体开挖、护岸工程、 景观工程,滞洪面积初估约10.1公顷。
建设年限:2022-2024年
总投资:34500万元
人工湖区位(图片来源网络)
来源:综合自鲤城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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