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数不足!泉州约114亩商住地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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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新消息 #就在今日上午!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山前村 南安2021P07号地块 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流拍土地面积76215m²毛坯限价11000元/m²
地块位置示意图
01南安2021P07号地块
1、土地位置:水头镇山前村
2、土地面积:76215平方米(折114.322亩)。
3、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容积率:①商住用地1.0<FAR≤2.9;②幼儿园用地0.8≤FAR≤1.0;建筑密度:①商住用地 D≤24%;②幼儿园用地20%≤D≤35%;绿地率:①商住用地 G≥35%;②幼儿园用地G≥30%。
6、起叫价:60000万元。
8、加价幅度:100万元整倍数。
9、毛坯商品住宅较高销售均价为11000元/m²。
竞拍方式:“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
▷ 较高土地限价格:89400万元
▷ 较高溢价率:49%
本地块设定较高土地限价89400万元(即溢价率49%)。本次拍卖出让在达到上限价格89400万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应价或报价达到限定的较高价894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转为竞配建,即竞报无偿移交南安市政府或南安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的住宅建筑面积。每次竞报配建面积应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报配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上限价格89400万元。
02相关要求
竞得人应根据《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征求南安市水头镇山前荷楼片区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南民函〔2020〕101号)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移交水头镇人民政府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9〕69号)、《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水头镇山前荷楼片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南资源规〔2020〕159号)无偿建设及装修幼儿园。幼儿园项目应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装修标准应按照南政办〔2019〕69号文件及建筑设计方案的装修专篇说明要求执行。
2021P07号地块回购房产要求和回购价格:
回购房产要求:竞得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商品住宅及商业用房(含一层店面、地上集中商业、地下不计容集中商业及配套同等面积地下停车场)供水头镇人民政府或水头镇人民政府指定的第三人优先选择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商品房住宅672套面积80979平方米;
(2)回购商业用房计容面积25112平方米,其中一层商业(店面)面积7448平方米、地上集中商业(商场)面积 17664 平方米;
(3)回购地下不计容集中商业面积4300平方米及配套同等面积停车场4300平方米;
(4)回购的住宅用房或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折成套房数量后,如有剩余回购面积且不足回购一套时,水头镇人民政府或水头人民镇政府指定的第三人有权选择最接近剩余面积的套房回购,超出回购面积部分仍按回购价购买。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