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泉州精装限价首次破2万元/㎡!2幅商住地3.10将拍……

泉州资讯助手1 2020-02-18 09:56:33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土拍预告!

3月10日,大泉州有2幅商住地块将出让

分别位于安溪县和南安市

其中

安溪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地块

安溪县2019-15地块

土地面积41971.03㎡

本项目住宅建筑面积188558.46㎡

商业建筑面积42755.73㎡

住宅毛坯限价18284元/㎡

精装限价20284元/㎡

地块限价首次突破2万元/㎡

南安市2020P01号地块

土地面积23336㎡

住宅销售毛坯限价 6190元/㎡

PART1

安溪县

安溪县2019-15号地块地块编号:2019-15地块名称: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土地面积:41971.03㎡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年):商业 40 年、住宅 70 年规划指标要求:1.0<容积率≤5.63,建筑密度≤49%,绿地率≥10%,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起拍价:15400 万元销售限价 :18284元/㎡(毛坯)、20284元/㎡(精装)拍卖时间:2020年3月10日16时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9层1913室

开发商必须提供如下面积的房屋作为回购安置房源:住宅约175558.46㎡,商业面积34192.06㎡(双倍计容的商业全部按单倍计容面积计算回购),回购的住宅、商业,回购单价按回购面积统一为3500元/平方米无偿提供标准车位36个;本项目扣除回购房源面积后,剩余住宅约13000㎡、车位约1612个(含微型车位、人防车位),以房产测绘报告书成果为准。 

具体出让公告如下:

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0〕4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表格内容详见版面)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拆除地上建筑物后的土地地面现状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地下涉及的旧建(构)筑物残留基础、地梁等由开发商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如地下有其他公共设施,由开发商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申请时间    

(一)竞买申请人可于报名截止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索取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    

(二)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3月9日17时止。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0年3月10日16时。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9层1913室。   

五、其他事项

(一)应根据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19〕195号)和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改建办”)《关于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地块用地建设要求及安置房情况说明》进行开发建设,该两份文件为出让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二)开发商应按照改建办提供的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不得再对施工图进行优化调整。经济技术指标以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经改建办聘请有资质的公司测绘的指标为准,若与地块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不符,不得再增补。    

(三)应按照改建办提供确认的施工图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如下:应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820㎡以上)、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540㎡以上)、社区居委会(建筑面积330㎡以上)、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80㎡以上)、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450㎡以上)、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80㎡以上)及设备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应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40㎡;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半年内无偿提供给凤城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凤城镇人民政府所有,费税由开发商负责;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各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均计入容积率指标。    

(四)开发商应提供地下室所有非机动车库以及地下室一层标准停车位86个、微型停车位3个为该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公共停车场所,开发商不得销售,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    

(五)该地块属涉及征迁安置,开发商不得用于融资贷款。    

(六)开发商应无偿提供位于6#7#楼之间约271平方米土地(该土地所建建筑不计入本项目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指标)作为玄坛宫迁移建设用地(具体定位由改建办及凤城镇政府指定),并承担剪力墙及桩基、基础回填等费用。  

(七)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祥云路和八三一路的道路及市政设施由县城市管理局统一负责设计,其中祥云路的建设和费用由开发商负责,八三一路的建设和费用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    

(八)根据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单位提供的房屋建筑规划面积说明,本项目住宅面积188558.46㎡,商业面积42755.73㎡(其中单倍计容面积25628.39㎡,双倍计容面积17127.34㎡),车位1737个;安置房回购情况说明如下:

1.开发商必须提供如下面积的房屋作为回购安置房源住宅约175558.46㎡,商业面积34192.06㎡(双倍计容的商业全部按单倍计容面积计算回购),无偿提供标准车位36个;本项目扣除回购房源面积后,剩余住宅约13000㎡、车位约1612个(含微型车位、人防车位),以房产测绘报告书成果为准。    2.回购的住宅房源(户型、房号)及无偿提供的36个标准车位由改建办及凤城镇政府优先选定确认。安置后剩余的回购房源(含住宅、商业、车位),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国有单位统一组织拍卖销售,开发商应视同为房产销售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许可、售房合同签订等),并按成交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给中拍成交人。    3.回购房面积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单位实际测绘的房产办证面积为准。    

4.回购的住宅、商业,回购单价按回购面积统一为3500元/平方米,无偿提供的标准车位为36个

5.改建办及凤城镇因安置及剩余资产处置需要,以上回购房源安置及处置应开具的正式发票(即: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缴纳的税费由开发商全额承担并负责申报缴纳(包括回购款税费、改建办及凤城镇安置给被征收户的安置实际价款与回购价款差额部分的税费及安置后剩余的回购房源部分拍卖销售成交价款的税费)。该部分正式发票(即: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开票金额14.9亿元额度为限,超过部分的税费由改建办及凤城镇承担。

6.回购房费用支付形式、建设周期等事项条款详见 《安溪县解放路西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建设安置房回购协议书》,在回购房源选定后,由改建办及凤城镇政府与开发商签订回购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九)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1号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报名手续;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十)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本次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较高销售均价为18284元/㎡,若项目进行精装修,精装修成本不得低于2000元/㎡,精装方案应提前报住建部门批准,实施精装的商品住房预售备案均价均予以增加2000元/㎡以内

(十二)本次出让设有政府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须不低于政府保留价)确定竞得人。

(十三)竞得人应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且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十四)开发商必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年内竣工并经验收合格,达到交房条件交付使用。

(十五)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泉州银行安溪支行

账    号:0000014718783012

(十七)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先生(资源局):0595-23234662

                               13860736265

林先生(改建办):13505916998

(十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7日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PART2

南安市

南安市2020P01号地块地块编号:2020P01地块名称:罗东镇维新村、罗溪村

地块示意图来源蓝房网土地面积:23336㎡(折35.004亩)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年):商业 40 年、住宅 70 年规划指标要求:1.0<容积率≤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起拍价:5950万元销售限价 :6190元/㎡(毛坯)拍卖时间:2020年3月10日上午8时15分起 地点: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大会议室

具体公告如下: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南资源告〔2020〕6号 

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拍卖出让地块用地范围、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南资源规〔2019〕229号文及相关规划红线图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申请人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并提交竞得后用于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竞买资格不予确认,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南安市2020P01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万元整(¥11900000元)。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定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限定项目建成后住宅部分较高销售均价为6190元/平方米(仅指毛坯房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

四、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文本取得:拍卖出让文本可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或“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下载拍卖文本。

(二)报名地点:竞买人可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行报名,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0年2月17日9时至2020年3月6日17时。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16:00时(须到帐)。

(五)现场资格审核起始时间、地点:2020年3月10日上午8时15分起,于南安市自然资源局504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若该地块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2人(家)的,则取消该宗地块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六)现场交易(拍卖)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随即在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大会议室开始现场交易。

五、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按照“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组织拍卖,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规定的时间之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提出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人需事先到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并安装竞买软件),需提交材料清单详见《南安市2020P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时前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站上的《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规则(试行)》、竞买人操作手册,以及本公告、《南安市2020P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出让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出让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项目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二)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南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公司(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不得低于51%,已在南安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本地块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按规定在南安市缴纳。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直接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补充协议。

(三)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根据泉政办〔2017〕159号及南建函〔2019〕35号文件要求配建装配式建筑。

(四)竞得人应根据《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征求南安市罗东镇维新长尾山A12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南民函〔2019〕152号)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移交罗东镇政府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

(五)土地出让溢价率超过100%且不到200%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受让人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受让人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六)受让人自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二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每30日支付一期,支付比例分别为土地成交价款的50%、50%。本地块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监测,详见《南安市2020P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先生 李小姐

联系电话:0595—86359625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4日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综合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等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