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南安发布一批征地启动公告 涉及9个镇街 有你家吗?

泉州资讯助手1 2020-05-14 09: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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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在政府官网公布一批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快来看看有没有涉及你的家乡吧。

来源:海丝商报

近日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在政府官网公布一批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快来看看有没有涉及你的家乡吧

↓↓↓

01

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石井镇院前村,具体详见《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工程项目用地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李用民,联系电话:0595-86087101。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02

石井镇供水加压泵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石井镇供水加压泵站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编号:南资源预〔2019〕70号、选字第350583201900038号),本征收项目用地位于石井镇老港村溪后,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石井镇供水加压泵站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石井镇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石井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林志森,联系电话:0595-86087102。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安市石井镇供水加压泵站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03

南安市科教中心金枝住宅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科教中心金枝住宅小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美林街道金枝村,具体详见《南安市科教中心金枝住宅小区项目用地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科教中心金枝住宅小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美林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戴文丁,联系电话: 0595-8628873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04

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贵峰-珠渊段)改造贵峰安置小区二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贵峰-珠渊段)改造贵峰安置小区二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溪美街道贵峰村,具体详见《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贵峰-珠渊段)改造贵峰安置小区二区项目用地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贵峰-珠渊段)改造贵峰安置小区二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溪美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刘忠,联系电话:0595-86382730。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05

南安高嵛山风电场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高嵛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东田镇凤巢、桃园村、芹山林场、罗山林场,具体详见《南安高嵛山风电场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高嵛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东田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王大榜,联系电话:1890030209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06

南安市官桥排名前列小学扩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官桥排名前列小学扩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官桥镇霞光社区,具体详见《南安市官桥排名前列小学扩建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官桥排名前列小学扩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官桥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洪永宽,联系电话:13805965432。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07

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柳城街道杏莲村,具体详见《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柳城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施吉英,联系电话:1396032775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08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柳城街道杏莲村,具体详见《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柳城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施吉英,联系电话:13960327755。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09

南安市茂玉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茂玉路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美林街道洋美村、玉叶村,具体详见《南安市茂玉路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茂玉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美林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陈思孟,联系电话:18960360133,项目负责人尤泽泉,联系电话:13805998960。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10

南安市茂吉东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茂吉东路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美林街道丘洋村、省新镇檀林村,具体详见《南安市茂吉东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茂吉东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和省新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美林街道办事处和省新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美林街道项目负责人戴碧强,联系电话:13860765128,省新镇项目负责人蔡国夏,联系电话:13799201333。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11

南安市福林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福林路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美林街道丘洋村、省新镇檀林村,具体详见《南安市福林路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福林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和省新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美林街道办事处和省新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美林街道项目负责人戴碧强,联系电话:13860765128,省新镇项目负责人蔡国夏,联系电话:13799201333。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12

南安市福光路B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福光路B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美林街道洋美村,具体详见《南安市福光路B段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福光路B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美林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尤泽泉,联系电话:13805998960。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13

南安市北外环路东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南安市北外环路东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美林街道洋美村、玉叶村,具体详见《南安市北外环路东段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南安市北外环路东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省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陈思孟,联系电话:18960360133,项目负责人尤泽泉,联系电话:13805998960。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14

罗东大道及延伸段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罗东大道及延伸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罗东镇维新村、罗溪村,梅山镇灯埔村,具体详见《罗东大道及延伸段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罗东大道及延伸段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罗东镇和梅山镇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罗东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杨培元,联系电话:19959716679 。

  梅山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李献忠,联系电话:13960234125 。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15

国道324线官桥公路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国道324线官桥公路站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官桥镇漳里村,具体详见《国道324线官桥公路站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国道324线官桥公路站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官桥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李伟斌,联系电话:13306990699。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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