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石结构和危旧房屋改造 石狮出台意见!

泉州资讯助手1 2019-12-02 09: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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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我市印发通知,明确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流程,更好推进石结构和危旧房屋改造。要提醒住户的是,申请改造时,审批要快捷,申请材料要齐全。

来源:石狮日报

11月26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我市印发通知,明确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流程,更好推进石结构和危旧房屋改造。要提醒住户的是,申请改造时,审批要快捷,申请材料要齐全。

《通知》明确,石结构和危旧房屋翻建改造、修缮加固等相关审批事宜,主要由区域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批。

就地翻建

  具体来说,申请就地翻建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社区)集体研究、公示公告并征询群众意见,再由镇(街道)受理审查、审批,最后到城管局备案即可。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镇(街道)在现场踏勘中发现疑似有保护价值的房屋,须报市危房改造和住房困难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自然资源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审核把关,不得直接审批翻建。

移位建设申请移位建设的,在镇(街道)受理审查后,需经市自然资源局对新址进行规划核对,再由镇(街道)审批,然后到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最后到城管局备案。修缮加固

  一般修缮加固的,申请人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固方案设计,再持加固方案向所在村委会(社区)申请,经镇(街道)受理审查、审批后,到城管局备案。

  较之一般修缮加固,保护性建筑申请修缮加固的,在镇(街道)受理审查后,需经市自然资源局核对规划、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审核修缮加固方案,而后才由镇(街道)审批,最后报市住建局和城管局备案。

需要提供的材料

  审批过程中,四类改造情形,原则上都需提供如下审批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2)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合法用地手续、危旧房屋相片(移位建设的提供原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合法用地手续及原房屋拆除前、后相片);(3)石狮市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审批表(移位建设的提供石狮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此外,就地翻建和移位建设还要提供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一户一宅”证明及相关公示材料;一般修缮加固和保护性修缮加固的需提供修缮加固设计方案,后者另提供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及相关公示材料。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所述审批流程及审批材料清单均以土地房屋手续合法齐全、产权明晰为例。对于无法提供土地房屋合法手续、产权不明晰、产权人需分户建设、加层改造等特殊案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不同审批事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补充提供的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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