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奥园2.7亿竞得石狮总建约7万平商住地块!

泉州资讯助手1 2019-08-09 17: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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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拍快讯!

8月9日下午,位于灵秀镇钞坑村的2019S-15号地块在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本次土地出让共有3家房企报名参加,分别为奥园、宝嘉和金辉

最终,奥园以2.7亿元成功竞得2019S-15号地块,楼面价3821元/㎡。

地块信息

2019S-15号

地块位置:灵秀镇钞坑村

宗地面积:28265㎡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商业店铺)

土地使用年限:商服40年 住宅70年 

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1<容积率≤2.5 建筑密度≤18% 绿地率≥30% 

起始价:23200万元

销售限价:毛坯限价10010元/㎡;精装限价13010元/㎡

相关要求

(一)、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限定住宅较高销售均价为毛坯房价格10010元/平方米、精装房价格13010元/平方米。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459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成交价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该宗出让地块商服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0%。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较高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二)、本次出让各宗地应按狮政办[2017] 187号文件规定,配置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民政部门;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泉政办[2017] 159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狮政办[2017] 215号)文件规定,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要达20%以上;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 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 87号)要求,宗地项目建设单体质虽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强化环P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 闽建城[2014] 23号)文件规定,同步配套建设一处建筑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的环卫基础设施;宗地竞得人可不配建幼儿园。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