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不动产抵押登记!泉州此地规定不再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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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办理不动产抵押证登记出新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等于台商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不再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以下为新规具体内容
一、从2021年12月1日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时,收件人员对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归还权利人,受理时不再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二、按照《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为确保交易安全,利害关系人在办理不动产交易、抵押等事项时,可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亲清家园”微信公众号,通过“E不动产-掌上核验-产权证书核验”功能查询不动产权利状态,或依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查询不动产权利状态。不动产权利状态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对已收执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的,应逐步归还权利人,请各抵押权人予以配合。
综合自: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国土资源局、泉州台商投资区
编辑:黄转究、孙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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