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1年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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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泉州“民营经济发展年”部署,充分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用地保障,日前,市资源规划局印发《泉州市2021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4万余亩(批而未供用地10430亩、闲置土地3621亩)。
《方案》明确了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的处置要求。批而未供方面,“受让人是储备机构、政府平台公司、征拆(迁)办、开发区管委会等无实际建设项目的单位的;违反规划用途,以公园、绿地或空闲地等名义供应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的;将往年的供地时间变更为今年的;撤销合同后再次填报的;超审批面积供应土地的”等6类情形供地项目不符合处置要求,不纳入已处置面积;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签订日期为2021年之后的新供应土地纳入2021年处置面积。
闲置土地方面,采取动工建设的,需上传施工许可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开工证明材料、施工现场照片等材料,且达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动工标准;采取收回方式的,政府要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签订收回协议和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且相关收回费用已支付;对土地已查封的,要及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避免被列入2022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清单。
为强化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该局还成立了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攻坚小组,负责全市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下设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班,对处置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业务指导、协调。同时,实行包片指导责任制,由局领导分别挂钩联系1—2个县(市、区),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责任片区内的处置工作。
《方案》要求,切实把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全面摸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保质保量完成处置任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督导,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处置对策,并将各地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土地利用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方面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组织处理等措施,确保处置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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