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规定!房企复工需审核 售楼处同时在场客户不得超过3人!

泉州资讯助手1 2020-02-10 0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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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8日晋江住建局发文通知,关于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的相关事宜;

2020年2月8日晋江住建局发文通知,关于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的相关事宜;该通知明确指出: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前复工。2、自2月10日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现场核查并批准通过后再向住建局申请复工,住建局现场复核批准备案后才可复工等一系列严格程序。未经批准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准复工。3、复工期间严格控制员工流动,2月17日前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4、重点关注湖北等重点疫区等三类人员,做好隔离医学观察14天。5、每天不少于2次体温检测。6、配备充足防疫用品和消杀工作。7、售楼处来访客户逐一登记,免费提供一次性口罩,测量客户体温等,在场客户人数不得超过3人。具体要求细则详情如下:

来源:晋江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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